广州市番禺区一业主不堪住楼下水泵房的噪声困扰,协商未果后将住房开发商起诉至法院。记者26日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促成调解协议,水泵房已进行噪音整改,化解了一起噪声污染侵权纠纷。
莫某某一家于2007年6月购买了某知名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一套住房,入住后发现楼下架空层水泵房运转时产生的低频噪严重影响生活,每晚只能睡2小时。莫某某委托专业机构对房屋的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涉案水泵房的噪声值已超过《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一级标准。莫某某起诉请求开发商迁离水泵房及相关设施,或换取同等规格、同等面积的住房,并支付测试费3500元及赔偿精神损失50000元。
广州市番禺区法院一审认为,涉案水泵房的噪声值已经超过国家标准,构成噪声污染,房产公司作为开发商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判决房产公司迁离涉案水泵房的水泵及相关设施,支付测试费3500元。房产公司提起上诉。广州中院二审判决房产公司支付测试费3500元,驳回莫某某其他诉讼请求。莫某某不服二审判决,向省法院申请再审。省法院促成调解协议,进行噪声整改,完工后进行昼夜检测。
广东高院介绍,因住宅楼的水泵房、电房等规划设计不合理、安装不规范或设施老化等产生的低频噪声问题,已成为困扰城镇居民生活的城市病。目前,国家对社会生活的低频噪声没有明确的检测标准。
本案的顺利解决是法院引进环境审判咨询专家参与案件审理的有益尝试,环境咨询专家就案件所涉专业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答疑解惑,澄清当事人对噪声问题的认识,化解其疑虑,促使矛盾有效解决,为环境侵权案件探索审判新模式积累了初步经验。
来源:大洋网